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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形式逻辑的例子(逻辑形式举例)

阿立指南 生活指南 2022-12-17 00:12:07 251 0

什么是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

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都是研究思维规律的。亚里斯多德被认为是形式逻辑的奠基人。辩证逻辑在古代亦有萌芽,但其体系之奠基者则是上个世纪的辩证法大师黑格尔。

一、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联系

形式逻辑是以概念定则为前提条件,以演绎、归纳、分析为推理判断方法的思维规则体系。辩证逻辑是能够确认事物属性和确认事物发展方向的思维规则。也就是说,这种思维方法能产生对事物定性的精确判断,也能产生对事物发展方向性的精确判断。

辩证逻辑要依赖于形式逻辑才能完全揭开各科学领域中的事物真相。形式逻辑可产生对事物定量分析的精确判断,也能够找到体现事物具体形态的概念或公式。相反,在事物定性领域,在判定事物未来发展方向领域,形式逻辑的思维则常常找不到出路,甚至多数情况下连“模糊判断”也无法产生。形式逻辑要依赖于辩证逻辑的跳跃性思维,才能产生跨学科领域的创新突破。

二、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不同

那么,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之间有什么不同呢?先举一个浅显的例子。“坏事就是坏事,好事就是好事”,这是形式逻辑。

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这是形式逻辑的基本特征。如果进一步思考的话,“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在一定条件下,坏事与好事并非不可转化,这就是说在一定条件下可变。这就是辩证逻辑。时间、地点、条件发生变化,结论也可发生变化,“一”可变为“二”或

“三” 等。因此,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是两种不同类型的逻辑科学, 有着严格的区别。首先, 研究的方式方法不同。

形式逻辑只纯粹地研究人的思维形式, 而撇开思维的内容,它抽象地把握各种判断和推理的“纯形式”的特征,把它们当做毫无内在发展关系的东西进行排列, 因此, 它是人们对既成的、凝固的、问接的认识成果进行纯形式地抽象、概括和加工。而辩证逻辑则从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中研究思维, 从思维发展的实际过程来考察思维, 从认识深化运动的各个层次上、不同的广度或深度上,把握反映客观“具体内容”的形式, 着重揭示每一思维形式的辩证内容以及思维形式之间的辩证关系。其次, 二者的立足点不同。

形式逻辑的立足点在于强调条件性, 它的规律只是在同一思维中起作用; 辩证逻辑的立足点在于强调联系转化性, 它联系具体对象的矛盾对立的同一, 把思维形式的研究扩展到更深的领域。最后, 它们适用范围不同。形式逻辑对人类一般思维都是有效的,是正确的思维的必要条件; 辩证逻辑主要研究思维形式的辩证法,因而它是辩证思维的不可缺少的工具。

三、辩证逻辑离不开形式逻辑

一个辩证命题,是由一组形式逻辑命题构成的,即使没有挑明,也事实上包含若干个形式逻辑命题,或以若干个形式逻辑命题为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不顾形式逻辑而去讲所谓辩证法就只能是胡说八道。再如,人们常说“白马非马”,这话对吗?

白马与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概念上看,“白马非马”当然是对的;但白马也属于马,若把 “白马属于马之列”就说成

“白马是马”,那也对了。“白马非马”与 “白马是马”都对,但是在不同条件下来理解的; 同样,“白马非马”与

“白马是马”也可在另外的条件下说它们都不对。其实,在概念上,白马相对于马,便是 “个别”,而马相对于白马便是

“一般”。所以,“个别非一般”,“个别是一般”,都是既对又不对的,具体还要看在什么条件下来论说。

列宁说过,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

或一方面, 或本质)。这里所说的本质,一方面, 据笔者理解,

就是指内涵,“一般”的内涵都是“个别”的内涵的一部分。一方面,所以一般“小于”个别,即共性寓于个性之中, 一般寓于个别之中,

共性或一般是从个性或个别之中“抽取”出来的, 被“抽取”出来的即内涵, 因此共性或一般所含之内涵自然较之个性或个别要少理论来源于实践,

来源于生活, 或者说, 理论是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 一方面, 可能把精华“提炼”出来了, 理论的获得是一种升华, 另一方面, 经过“提炼” ,

许多东西也许是生动活泼的东西被舍弃了, 所以列宁说一般是个别的“一方面”从后一层意义讲,那么, 多少具有文学艺术性质的语言“理论是苍白的, 生活是多彩的”也就无何不妥, 这话并不是对理论的一种贬义, 而是对理论与生活关系的一种描述。因此,离开了形式逻辑的所谓辩证论述必然是混乱或是诡辩。

四、形式逻辑离开辩证逻辑就是“形而上学”

举个例子,如:“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坏人可以变成好人”。这些命题都是对的,

符合形式逻辑。然而,它们也只是分别反映了真理的一个方面, 如果仅仅局限于此, 就具有了片面性,

就有可能变成“形而上学”了。具体分析一下,例如,“好人就是好人”,这一命题也是有前提的, 一个人的好与坏依不同的标准而异,

因此,这一命题又需在同一标准下,

遵守形式逻辑的同一律的前提下来理解。例如,有些人崇拜希特勒,尊他为英雄;有些人却认为他是一个残暴的统治者。对于“坏人就是坏人”我们可以说同样的话,

按不同的标准看, 好坏的结论不一样, 而且同一个人从不同侧面看, 好坏的性质也不一定。又例如,“坏人可以变成好人”也只反映了一个方面的真理,

坏人并不一定会变成好人,但也不一定不会变成好人。在条件不充分的情况下,就变不成好人, 在条件充分的情况下,

则可以。如,某一犯人出狱后,主动改造世界观,变成了对社会有用之人;另一犯人则屡教不改,成为惯犯。因此,离开了辩证逻辑,

把某个符合形式逻辑的命题孤立开来看待, 或将其固是而又作为普遍适用的结论, 认识就反而出了毛病。

关于形式逻辑的例子(逻辑形式举例) 第1张

什么是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如何用最简单的例子解释下?

辩证逻辑在给出命题时,都给出一定的前提条件。这也正符合辩证法的一条原理:一切以条件为转移,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向对立面转化。

辩证逻辑拒斥那类脱离具体条件而声称普遍地绝对的成立的片面的命题。

辩证逻辑相信真理是具体的,只有给出一定的、具体的前提、条件、标准、参照物,命题的政务才能得以判断。

而形式逻辑不是不认为需要一个判断标准,而是认为天然地存在一个、不言而喻、不证自明的普遍标准。

所谓形式逻辑是在“质”的规定不变的情况下,对“质”的同态性表述.它反映的是事物的“象素”、是量的积累.也就是说,形式逻辑的推演表现的是事物自身的等同性,即在推演的过程中。

事物的质的规定不能从一种质的规定变化为另一种质的规定.以下棋为例,若规定是中国象棋,则在下棋(对奕)的过程中,“马走日字”。

的规定不能变.如果一个下棋的人,一会马走日字,一会又走田字,对自己怎么有利就怎么走,这是不能允许的.在数学的演绎过程中,无论如何变化,等式的两端必须相等.也就是说,在演绎的过程中要素要保持自身的质的不变性。

女性的形式逻辑

注:作为女性写这样的文章,好似有无数板砖飞过来的感觉,来吧,就让砖头飞一会儿……

小说《遥远的救世主》里丁元英说女人是形式逻辑的典范,是辩证逻辑的障碍。形式逻辑看作是感性、细节,表面,辩证逻辑看作是理性、大局、本质,意思就是说女人感性是事物表象认知的专家,是逻辑立场思维推导的弱者。更好诠释这句话的另一个版本是: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近则不逊,远则怨。再说白一点,就是女人很肤浅、很难缠……

作为女性,内心很难接受这样的论调,更认为是对女性无理的歧视、傲慢的偏见。但深思细想,女性有高学历、高颜值、高收入的,有业界精英、商界奇才、官场强人,有饱读诗书、见多识广、出口成章的等等,她们可在自己精通的领域叱咤风云、精明能干、游刃有余……。但她们往往摆脱不了对爱恋、缠绵、赞美、浪漫、奉承、献媚、讨好、物质等等的喜欢和诱惑。这样的例子枚不胜举,大家往往都会说她们外表很强大,其实内心依然有小女子情结。

心理学界多认同女性的思维比较线条,顶多是平面的,不太可能具备立体和网络思维能力,不大会辩证思维,所以在她们那里,好的就是好的,坏的就是坏的,很感性、具体、直白,层次底一点的常常表现为大惊小怪,喜怒无常。女性一般较现实,易表面化,女性的思维是网状型、发散,想到什么是什么,这个也是大多数女性通病,故不能和女人讲理。我们都知道在婚姻当中是不能讲道理的,也就是在家庭生活当中,不能跟自己的老婆去讲道理,在恋爱期间不能跟自己的女朋友讲道理,无论老婆或者女朋友有什么错,也都没什么错,也都是应该男的认个错。这也是在争执中常常表面上赢了道理,却伤了感情的根源。在讲理的层面牵扯到一个价值观的问题,比如:很多丈夫以为在外努力打拼,收入全部交给妻子,就万事大吉,其实妻子需要日常感情的安抚,利用节庆日的仪式感增进情感的体验,很多丈夫就很不以为然,长此以往,必会让夫妻关系越来越乏味,家庭气氛越来越寡淡。做同一件事情,对于男性女性来说,可能其中一个觉得做这件事情是有价值的,可是另一个人却觉得做这样的事情没有价值,这就会产生矛盾,而且这样的矛盾是无法调和的。如:妻子虽表面不说,内心深处总喜欢被赞美、表白,但丈夫总是觉得多此一举、无聊至极……。

作为女性,遇事提醒自己要冷静、克制,避免进入形式逻辑的怪圈。在日常生活中,要理性,不作不装,思考问题尽量不表面、不矫情,换位思考,变换一种方式、思路看问题、处理事情。

什么是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如何用最简单的例子解释下?

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的区别就是辩证逻辑总是强调命题成立的前提、条件、相对性。而形式逻辑常追求一种普遍的、不受条件限制的、绝对正确的命题。

辩证逻辑不同于形式逻辑“非彼即此”的逻辑法则,它常“亦此亦彼”。

如:张三不是个好人就是个坏人(形式逻辑),  张三虽然贪财好色,但很讲义气(对各种品质一分为二--辩证逻辑);  张三是挺坏,不过有时候也挺好(从时间上上一分为二,辩证逻辑)。 辩证逻辑拒斥那类脱离具体条件而声称普遍地绝对的成立的片面的命题!

可以看出:得出“张三坏”的前提是在讲他的贪财好色这个品质;得出“张三好”的前提是在讲他讲义气这个品质;同理,张三的好坏同样以时间这个条件、前提为转移。  即,辩证逻辑在给出命题时,都给出一定的前提条件。

这也正符合辩证法的一条原理:一切以条件为转移,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向对立面转化。

辩证逻辑相信真理是具体的,只有给出一定的、具体的前提、条件、标准、参照物,命题的政务才能得以判断。我们常说的辩证发就是运用的辩证逻辑,他的威力不仅在于能够轻而易举地驳斥任何观点,而且他能够轻易地为任何观点找到理论根据。

其他区别:

而形式逻辑不是不认为需要一个判断标准,而是认为天然地存在一个、不言而喻、不证自明的普遍标准。在逻辑上,以形式逻辑四大定律作为思维合理性的标准。在物理学上,比如以“以太”作为绝对参照系的尝试。

在伦理学上,以“君子”作为衡量道德品质的标准。 在日常生活中,以“常识”作为话语合理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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