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倒计时
- 今日已经过去小时
- 这周已经过去天
- 本月已经过去天
- 今年已经过去个月
迟志强当年犯的什么罪
其实主要是因为被人举报,说迟志强“跳光屁股舞”“集体搞不正当男女关系”等因素,正好碰上1983年席卷全国的“严打”运动开始后,正好撞在枪口上,放现在很多舞会或聚会是正常不过的了,但是处于风口浪尖的1983年严打运动,是导致迟志强出事的主要原因。
1983年10月迟志强在拍摄电影时被拘捕,当时的南京市公安局为此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取证,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其刑事责任,要求长春电影厂内部处理。而到了1984年5月24日,南京中院以流氓罪判处迟志强有期徒刑四年。
扩展资料:
1958年,迟志强出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个市民家庭。初中毕业时,长春电影制片厂招收演员,能歌善舞的他经老师推荐报名后,通过层层筛选,成为了长春电影制片厂培训班的学员。
1974年,16岁的迟志强参加拍摄了第一部电影《创业》,反响极好,接着因主演《小字辈》、《夕照街》等影片迅速走红。1979年,21岁的他与刘晓庆、唐国强、陈冲和潘虹等11位演员一起,被评为第二届“全国优秀青年演员”,受到中央领导人接见
参考资料:迟志强_百度百科
迟志强1983年变成“流氓” 只因一篇新闻报道?--文史--
迟志强是因为什么进去的?
迟志强是因为流氓罪进的监狱。迟志强他们几个年轻人在南京时的行为,被邻居告发为“跳光屁股舞”,“集体搞不正当男女关系”。
当1983年席卷全国的“严打”运动开始后,正在河北完县外景地拍摄《金不换》的迟志强,突然被南京市公安局拘捕。此事被媒体披露后,一时间全国哗然。法院审理结果是,迟志强一案所有涉案人员均按“流氓罪”论处;迟志强的行为已构成流氓罪,监禁四年。
1988年,迟志强出狱后再次成为明星,不过这次是意外成了歌星:根据监狱生活的《铁窗泪》专辑卡带销量超过千万。1997年,迟志强出狱十二年后,中国修订后的《刑法》废除了流氓罪。
迟志强的演艺经历
1972年,初中毕业时,长春电影制片厂招收演员,他经老师推荐报名,通过层层筛选,成为了长春电影制片厂培训班的学员。1973年,迟志强经过短期培训,参加拍摄了实习电影《艳阳天》。
1974年,迟志强参加拍摄以反映大庆石油会战为主题的电影《创业》,在片中饰演技术员魏国华。该片在四届全国人大闭幕式上放映。1977年,迟志强参加了影片《暗礁》的拍摄,在其中饰演机智、果敢的公安侦察员陈敏。
这是一部反特影片。讲述了我公安机关,粉碎蒋邦潜伏战略情报小组破坏我远洋航行计划的故事。主演电影《小字辈》,在《小字辈》中,迟志强饰演一个消极落后、满腹牢骚、毛毛躁躁的公交车售票员。
1983年首次严打,歌手迟志强正当红,为何会突然入狱?
因为他当时被指认为流氓罪。
01、迟志强因流氓罪入狱。
迟志强在1983年之前,他是非常红的,当年是跟陈佩斯一个级别的,不过在1983年时,他锒铛入狱,从当红明星变成万人唾弃。
迟志强犯错是在1982年,当时迟志强在南京拍影视,有天晚上他好几个男孩女孩一起看电影玩,就跟咱们现在晚上搞聚会一样,由于声音比较大旁边的邻居也知道,并且当晚迟志强还和一个女生发生了关系。
等到1983年时,当时的哪位邻居就举报了迟志强,称他们生活作风有问题,毕竟当时大家还是比较保守的,然后迟志强就被南京警方逮捕,最后锒铛入狱四年。
当时迟志强的罪名是流氓罪,可能很多人对于这个罪不是很熟悉,这个罪是指藐视法纪,社会道德等等,总得来说就是造成不好影响的行为,不过这个罪在97年的时候就撤除了。
02、迟志强后来的人生。
迟志强入狱后,是非常后悔自己当初的行为,也因为名人的身份在狱中被很多人指指点点,不过他在狱中的表现其实是非常好的,因此其在后来他是提前出狱的。
出来之后,由于他以前是当红明星,但同时又是被打上“道德败坏”的标签,因此在一段时间内找不到工作,后来还是他的老东家长春电影制片厂收留了他。
那段时间迟志强一直都是打杂的,哪里需要他就去哪里,不过迟志强倒是一直没放弃自己的明星梦,后来出演了一部电影,在里面唱了《铁窗泪》,随后有人就找他出唱片,唱片一出来后,迟志强再次红了。
但也没有红多久,又消失了,原因是《铁窗泪》这首歌在当时带来很多不好的影响,之后据说迟志强与朋友一起开了酒店,偶尔还会演一些电影与电视剧。
迟志强犯的什么法
迟志强,男,1958年10月16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演员、歌手。
1972年进入长春电影制片厂,相继主演《小字辈》、《夕照街》、《月到中秋》等电影。1979年被评为第二届“全国优秀青年演员”。1983年10月,因“流氓罪”被判监禁4年,1985年10月出狱。
1983年10月,正在在河北拍摄电影《金不换》的迟志强被警方拘捕。南京市公安局为此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取证,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致函长影厂内部处理。然而,此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取证,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致函长影厂内部处理。然而,随着文章《银幕上的明星,生活上的罪犯》的发表,南京市公安局不得不重新给迟志强定性。1984年5月24日,南京中院以流氓罪判处迟志强有期徒刑四年。1986年4月17日,迟志强由于狱中表现出色提前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