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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_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app

阿立指南 生活指南 2023-02-20 15:02:17 225 0

1.以下哪些是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

您好,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的单位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其他组织、个人等。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单位类别进行登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_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app 第1张

江苏省人社厅社保中心

截图来自江苏省人社厅官网,网址

领导分工

谭颖,现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行政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

中共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政务运转、财务审计、人事、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老干部工作。

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处、人力资源市场处、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

陈励阳,现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

分管社会保险。协助分管财务、老干部工作。

分管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核算中心。

周英,现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兼省总工会副主席。

分管就业、劳动关系工作。

分管就业促进处、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监察局、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省劳动监察总队、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省职业介绍中心、中国江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省人才市场、省信息技术人才市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刘小群,现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分管军转安置、工资福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事考试工作。协助分管应急处置、信访维稳工作。

分管军官转业安置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工资福利处、省人事考试中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省转业军官服务中心、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省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所。

相伯伟,现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分管公务员管理、法制宣传、规划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

分管省公务员局,政策法规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传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省公务员信息与培训中心。

朱从明,现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分管人才、协会学会综合管理工作。

主持人事处全面工作,分管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专家和国际合作处、省外国专家局、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省专业技术人才测评中心(省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办公室)。

梅仕城,现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公务员局局长。

陈健,现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分管农民工、基金监督工作。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农民工工作处、省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李刚,现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

协助做好扶贫开发、对口援助工作。

杨志霞,现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

协助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黄建荣,现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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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周末能申报吗

不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局)周六周日不办理业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单位怎么改人脸识别

可以通过社保app进行更改养老保险年审人脸识别认证。

打开看看社保,找到社保采集按钮并进入。在提示界面中点击下一步。在新界面中,点击拍身份证识别,然后对着身份证拍照,自动设别后,检查是否有误,如果有误就修改正确,然后填上手机号码,点击下一步。在新出现的界面中,点击人脸采集。进入活体检验界面,把人物框对准被采集人,人脸自动采集成功生成了采集的照片后,然后提交点击确认提交即可。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哪里上传营业执照

官网。

1、首先打开百度搜索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并点击进入。

2、其次在官网中找到服务中心,点击进入后找到账户信息注册。

3、最后点击上传营业执照,将电子版营业执照导入并上传即可。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属于什么保险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属于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的政府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省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省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

(四)统筹推进覆盖全省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意见。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负责政府人才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本省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省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省评比达标表彰和省级以下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与省教育厅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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