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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如何从“吃穿住行”“生老病死”各个方面影响生活

阿立指南 生活指南 2022-09-14 10:09:02 674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有1260条。下面小编带你走进民法典,总结了10条常识。让我们从“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方面来看看民法典对我们生活的影响。

1. Q:胎儿还未出生,父亲不幸车祸去世。胎儿是否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回答:胎儿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继承、接受馈赠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视为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如果胎儿在分娩时已经死亡,则其民事权利能力从一开始就不存在。第1155条规定,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已死亡,保留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2. Q:小刚还小,家人因新冠肺炎疫情被隔离,谁来照顾他?

答案: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

3. 网购通过快递发货。快递过程中和签收前货物损坏的风险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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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卖家。

民法典第512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货物交付,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收到的时间为的交货。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因突发事件等突发事件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看管状态的,被监护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所在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应当为病房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4. 13岁的小刚在妈妈网上购物时,偶尔看到了支付密码。他用妈妈的手机看直播,一时兴起,私自给主播8万元小费。奖励?

答:要求退还小费是有法律依据的。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和追认。法定代表人;但是,他们可以为纯粹的利益独立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纯营利利益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心理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或追认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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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督促法定代表人追认。法定代表人未作声明的,视为不予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该行为。撤回应以通知的方式进行。

5. 小花被父亲虐待。在她父亲的监护权被法院撤销后,她是否有义务继续支付子女抚养费?

回答:是的。

6. 一只宠物狗跟主人走丢了,被小张收养了。几天后,狗主人来接它。小明可以向狗主人要喂食费吗?

回答:是的。

《民法典》第979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和管理他人事务,可以要求受益人偿还必要的费用因管理事务而产生的;管理人因管理事务遭受损失的,可以要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赔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愿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受益人的真实意愿违反法律或违反公序良俗。

7.《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承担被监护人监护、赡养费、赡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经人民法院撤销为监护人,应当继续履行职责。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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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兰租房期间,房东卖掉了房子。小兰和原房东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回答:是的。

《民法典》第725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占有期间租赁物权属发生变化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8.小周想在合同到期后继续租房,还有其他租户来看房,此时小周有什么权利?

答:同等条件下,小洲优先出租。

《民法典》第734条规定,租赁期届满,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9.小王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仔细阅读标准条款,对方也没有做出任何解释。事后,小王觉得自己遇到了“霸王条款”。相关条款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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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涉及到与小王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可以主张格式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无理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格式条款无效。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

《民法典》第496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事先拟定并重复使用的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未经对方当事人协商。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责或减轻条款。其责任及其他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根据对方的要求,对条款进行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不关注或不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法律小知识,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第497条规定格式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

(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无理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了对方的责任,限制了对方的主要权利;

(三)提供标准条款的一方排除另一方的主要权利。

第498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解释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共同理解进行解释。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标准条款与非标准条款不一致的,采用非标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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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6 条规定,合同中的以下免责声明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

(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

10.小芳12岁被性侵。后来她学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法律小知识,20岁的时候想起诉。诉讼时效到期了吗?

答:对未成年人进行性侵犯的诉讼时效从受害者年满 18 岁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公民权利的时效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民法典》第191条规定,未成年人因性侵犯而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的时效,自被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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